学历“整容”毁一生
案例回放
某市燃气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黄某瞒报、漏报个人有关事项,伪造学历和个人档案资料,以及以报销接待费的形式变相领取补贴,违规持有企业股权,虚构装修业务套取公款,严重违反组织纪律,最终被开除党籍。
解析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八十一条:
“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,隐瞒不报”及“篡改、伪造个人档案资料”的规定,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。
廉洁提醒
近年来党员干部学历“整容”的典型案例屡屡被曝光。这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对学历“整容”乐此不疲,甚至明知违纪依然铤而走险,是受到急功近利走捷径的错误心态驱使。在他们眼中,一纸学历就是升迁路上的跳板,真假与否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通过学历“整容”能够骗取进步机会和职级晋升。殊不知,无论是学历造假,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机取巧、弄虚作假,说到底都是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到头来都逃不过被戳穿、受处分的下场。
党员干部必须明白,个人事项的隐瞒、履历档案造假绝不仅仅是漏一些信息、改几个数字、添几份资料的“不拘小节”,而是不讲政治不守纪律的大问题。向组织隐瞒个人有关事项、提交假证明,本质上就是一种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的行为。如果对其放任不管,不仅会扰乱选人用人的正常秩序,影响公平竞争,而且会让纪律规矩成为摆设,有损党和政府的公信力。
“欺人亦是自欺,此又是自欺之甚者。”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这条古训,恪守对党忠诚,自觉遵守党纪党规,坚决同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作斗争,切莫跟组织耍小聪明、玩花样,做出让自己追悔莫及的错事。
来源:调兵山党建
编辑:苏龙 校对:孙婷婷
责编:刘颖